各污水处理药剂生产、经营单位: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污水处理厂计划对现有使用的降颁翱顿、氨氮、色度药剂、降总氮药剂、除氟磷药剂进行现场招标。
一、情况说明
魏桥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来源种类:生活废水、印染废水、铝电脱硫废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吸附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组合生化池+二次沉淀池+终沉池,A/O工艺,日处理污水量约6500方。本厂此次拟招标采购的药剂有3种,分别为降COD、氨氮、色度药剂,降总氮药剂,除氟磷剂。现场参考数据如下(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现场实测为准):
|
调节池(mg/L) |
二沉出水(mg/L) |
||||||
总氮 |
总磷 |
氟化物 |
总磷 |
氟化物 |
氨氮 |
COD |
色度(倍) |
|
均值 |
45.0 |
2.4 |
5.0 |
1.6 |
3.0 |
1.2 |
62.5 |
30 |
最小值 |
35.0 |
1.7 |
2.0 |
0.9 |
1.8 |
0.5 |
50.0 |
16 |
最大值 |
60.0 |
6.3 |
7.0 |
3.0 |
5.0 |
4.0 |
75.0 |
64 |
二、招标药剂共性要求
1、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环保资质、拟投标药剂的业绩、使用单位证明材料及该药剂使用前后的废水指标对比。
2、投标药剂无二次污染及重金属类污染,不得含有环保部门禁止使用的成分及有毒、有害物质,不影响其他出水指标,出水指标不反弹。
3、药剂须为液体,以便符合现场生产条件易投加。
4、产物本身不得含有招标所要求的污染因子,例如,除氟磷剂本身不得含有氟、磷类污染物,其他药剂类似。
5、各投标单位必须到污水厂现场取水样,依现场水样选型、配制适用药剂,确保产物适合本厂使用,并提供实验室小样测试方案(取样点、确切加药量、反应时间、详细小试步骤等)。
6、中标单位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合格证、质检报告,按指定地点自行卸货。
叁、招标药剂的具体招标要求
1、降颁翱顿、氨氮、色度药剂要求:
① 要求处理后终沉池的溢流水达到:COD<40mg/L(采用国标重铬酸盐滴定法监测)、氨氮<2mg/L(采用国标纳氏试剂比色法监测)、色度<30倍(采用稀释倍数法监测)。
② 投加较大量药剂后,采用国标重铬酸盐滴定法监测时,COD值不得出现近0值、负值等异常数据。
③ 药剂不得含有环保局禁止使用的氯酸盐和强烈刺激性气味。
2、降总氮药剂技术要求:
要求处理后终沉池的溢流水达到:总氮<15mg/L;
3、除氟磷剂技术要求:
①、要求处理后终沉池的溢流水达到:总磷<0.4mg/l,氟化物<1.5mg/l;
②若所有投标产物加药后的氟化物指标都不达标,优先考虑指标最低产物。
招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药剂样品及实验室小试方法(含加药量),药剂须为液体并用娃哈哈矿泉水瓶提供500尘濒样品。
欢迎各投标单位随时去生产单位现场魏桥第二污水处理厂取样。
四、招标条件及要求:
1、投标公司(单位)必须携带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社保证明(或加盖银行公章的半年工资流水账),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名),涉及危化品的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投标相关发票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产物合格证、投标相关产物业绩表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盖公司公章)。
2、投标单位提供的样品与以后所供货产物的质量必须一致。
3、投标单位标书要求:
(1)投标公司公司成立2年以上,有自己的实验室、生产场所。介绍公司概况及相关公司资质。
(2)标书中须有招标产物详细的产物说明、检验报告及具体、明确、可操作性药剂质量检测方案。
(3)投标方必须提供环保资质和拟供药剂已使用方的药剂使用前后的废水指标对比,不提供的或没有的供货商不允许参加投标。
(4)标书中应对产物优势、产物质保、售后服务方面优势做详细阐述。
(5)出具产物质量保证书,注明因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6)标书中应提供近六个月主要客户发票、近年内招标产物的业绩表及供货合同。
4、以上证件均应为真实、有效证件,若因超期或作废等原因导致结算时无法开具正式发票而无法办理货款,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投标单位须保证,招标方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叁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方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投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与后期中标签合同、开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要一致。若卖方中标供货后,由于卖方的自身原因无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所有责任由卖方承担;发票必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13%税率),否则,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7、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招标方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招标方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叁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9、争端的解决: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投标说明:
(1)本次投标采用现场报价,报价有效期不低于60个工作日。
(2)所有投标报价均为产物到厂含13%税票、含运费,并指导调试的价格。
(3)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投标单位提供的公司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一切资质证明文件如果经落实为虚假资质时将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人将需要澄清的问题2024年12月3日前以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方联系人邮箱并电话通知查收。
五、招标评标原则:
根据投标单位产物质量、投标报价、投标品牌、公司资质、供货能力、信誉程度、售后服务等综合评标,产物性价比高、供货能力强者中标。
六、投标信誉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投标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投标单位可提前从公司账户将保证金汇入以下任一账户:
公司名称 |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开户行1: |
中国农业银行滨州梁邹支行 |
开户行2: |
建行邹平支行东城分理处 |
账 号: |
7366 0104 0000 669 |
账 号: |
3700 1837 9360 5000 5342 |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到账时间):2024年12月3日14点之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不与招标方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投标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在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七、招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24年12月3日下午2点在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招标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标(邹平县经济开发区魏纺路1号)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9I制作厂免费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邹平县经济开发区魏纺路1号(综合楼叁楼物资供应部)
电 话:0543-4661487 4161063 4161382
邮箱:丑别辩颈苍驳驳耻补苍驳蔼飞辩尘补颈濒.肠苍
联系人: 何庆广
魏桥第二污水处理厂现场技术咨询及取样: 崔站长13562330498
附件:《授权委托书》